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身上幾乎是戴掛不住東西的。

因為懶惰,凡是要配在身上的,基本上會先考慮防水問題。不能一起跟進澡間的身外物,即便再美麗都綁不住我。

後來想想這樣的性格是有好處的。小時候常聽長輩說打耳洞下一世還是得當女孩,若有機會的話,我會堅持下輩子的自己可以是個超級會把妹子的才子。

談戀愛的時候,曾經收過幾件禮物,分別套往手與頸。

最早的螢光塑膠手環,兩人身上各有一件,一黃一橘,約會的時候我們會交換到對方手上,像掛在手邊的情信。直到分手時候,我就把它毫無費心地,伴著眼淚扔進書桌抽屜裡。明明是自己下的決定,兩人卻哭得跟什麼一樣。

那年紀還不能承認擁有愛情,談分開時是晚飯時間,男孩在家裡巷口等著,我還記得自己是隨意扒了兩口飯就裝個理由走出去面對,說來慚愧,倒追的時候認真的把課業都賠上去,等到真正開始相處,才發現喜歡是一回事,談戀愛又是另一個層次,總之是徹底搞砸了,像小孩哭鬧很久得到的玩具,後來又玩膩一樣的假裝忘記,不再殷切期盼每日的電話簡訊,生命中有更多重要的事情,就這樣取代了相處。

第二個禮物是珍珠項鍊。

知道我沒耐性戴小件飾品,但男友媽媽的心意,又是另一種人生道理。這條鏈子令人真心感覺到沈穩的美。就算我從來沒有認真帶超過一整個天,反而是重要場合時,一種慎重的意思,但凡愛情被周圍的人認可的時候,就算不合時宜,也是可以理直氣壯地擁有。

那個年紀的我還不常需要裝扮,T衫牛仔褲套著就走。這個習慣一直維持著,一週七天裡我大概有超過一半仍然是這個樣子的自己,其實有想過是否不妥,但悄悄地改,就像保養一樣,我慢慢地使我自己習慣另一種可能性。

終於是放棄了飾品的部分。後來的男人開始把主意動到指甲上。慣性在不安的時候啃咬自己的手指,嚴格說起來,開始留得住指甲已經是研究所後面的事情。

那年,遊學的你拿回兩罐隨著光線變色的指甲油。

「這什麼顏色?」
「妳試試」

手塗著黑,在陽光下卻變成了深藍,那時我天天想著補指甲油,就像天天想著你一樣。既使明知道比起奇怪的暗色系,你更偏好著公主色調,你寵著你真正的愛情模樣,而我在指尖上塗抹再多,都是一層層掩飾。

「這比較適合妳啊!」你說。

可惜,我不適合你嘛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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